四大节假日免收过路费

[ 返回]2012-8-6 12:41:49  [来源:岐山汽车客运站]

春节、国庆、清明、劳动节等四大节假日自驾出行,可以免交过路费了!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8月2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免费通行

   中国政府网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已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方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零时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此外,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限定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通知》同时要求,为确保免费政策实施后车辆有序通行,各地区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车道进行全面调查,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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